为增强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意识,更好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,公布第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“黑名单”,共涉及14家违法企业和6名违法人员。
据了解,按照暂行办法和合作备忘录的规定,被列入“黑名单”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,不仅要受到人社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,“黑名单”信息还将推送至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,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,对这些违法单位和个人在政府资金支持、政府采购、招投标、生产许可、资质审核、融资贷款、市场准入、税收优惠、评优评先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,使他们在全国范围内“一处违法、处处受限”,提高失信违法成本。
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指出,建立和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“黑名单”制度,加大对拖欠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,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一项重要举措,是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,也是健全源头预防、动态监管和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工资支付制度保障体系的重要手段。为此,2017年9月,人社部专门制定印发了《拖欠农民工工资“黑名单”管理暂行办法》,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。
“经过不懈的努力,全国查处欠薪案件数、涉及工资数、涉及劳动者人数呈明显下降的趋势,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多发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。”邱小平表示,通过施行“黑名单”管理和多部门联合惩戒,将对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形成进一步有力震慑。